美嘉傾身倚著桌子,放低音量。「茱莉,我知道這對妳很難,我也一樣,但妳不能一直逃避。妳應該去向他告別,特別是現在。」然後她幾乎用氣聲說:「拜託妳,那是山姆——」
在說到他的名字時,她的聲音略為哽咽。我聽出藏在她聲音裡的哭腔。看見她這個樣子讓我難受,說不出話來。不敢相信她會用這個方式逼我。我無法思考,我要保持冷靜。
我緊緊抓著面前的空杯。「我說了,我不想談這件事。」我又說了一遍。
「拜託,茱莉,」美嘉斥責我。「山姆會希望妳去向他告別,妳整整一個星期都沒去看他,他下葬時妳也不在。」
「我知道,我也知道其他人一定有話要說。」我回嘴道。
「誰管其他人怎麼說,」美嘉脫口而出,半站起身。「山姆怎麼說才最重要。」
「山姆死了。」
此話一出,我們兩人都安靜下來。
美嘉盯著我好長一段時間。她注視我的眼睛,希望從中找到些許內疚或懊悔,但我只是說:「他死了,美嘉,我有沒有向他告別不會改變任何事。」
我們看著對方有好一會兒吧,最後美嘉移開視線。從她的沉默看來,我知道她對我的話感到震驚和失望。這時候我才發現附近的座位也安靜下來,負責我們這桌的女侍者一言不發地經過。
半晌,等到餐館再次恢復嘈雜後,我斟酌地開口。
「這不是我的錯啊,我叫他不要來,但他不聽。我有跟他說留在那裡。所以你們不能一直要我道歉,把事情全怪在我頭上——」
「我沒有怪妳的意思。」美嘉說。
「我知道妳沒有,但其他人大概都是這麼想。」
「沒有,不是所有人都這麼想,茱莉。而且很抱歉,但這件事重點不在妳——而是山姆,我說的是妳沒有出席他的葬禮。妳是他最親密的人,也最了解他,甚至沒有出席他的葬禮哀悼他。妳很清楚山姆值得更好的對待,那才是大家想看到的。但妳沒有出現,一個都沒有來。」
「妳說對了,或許我更了解他。」我說:「或許我覺得他不相信這些東西,說什麼儀式、守靈和學校的人都來了——拜託,山姆根本不在乎,他全都很討厭,他大概很高興我沒有參加!」
「我知道妳不信這些。」美嘉說。
「別假裝妳很了解我。」我說,口氣比我想的還衝,我差點就開口道歉了,但我沒有。
還好在事態一觸即發前,那名女侍者又走過來幫我們點餐。美嘉看著我,看看女侍者,然後又把視線移回我身上。
「我該走了。」她突然說,開始收拾東西。美嘉從位子上起來時,女侍者往旁邊讓開,她放了些錢在桌上,轉身準備離開。「差點忘了,」她說:「前幾天我在學校幫妳拿了作業,不知道妳什麼時候回去上課。」她拉開包包拉鍊。「畢冊也來了。我們是最後領的,所以我也幫妳拿了,喏——」她把所有東西放在桌上。
「噢——謝謝。」
「走了。」
我沒跟她說再見,只是目送美嘉走出門外,伴隨一連串門鈴聲後,又一次剩我一個人。女侍者表示可幫我加滿咖啡,但我搖了搖頭。我突然再也待不下去了,這個嘈雜、擁擠、充斥著甜味的餐館讓我感到焦躁,我得離開這個地方。
接下來,我整個下午都無所事事,在街上到處閒晃。我試著不去想美嘉,不去想我應該怎麼回她,反正都來不及了。我穿梭在鎮上,感受咖啡因對我的影響。至少現在氣溫已不像早晨般冷冽,路旁店家的櫥窗在午後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光,我直直走了過去。鎮上有一家古董店,以前我和山姆常常進去逛逛,幻想未來該怎麼布置我們的公寓。我停在櫥窗前,布滿灰塵的櫥窗後方是一排長長的擱架,擺著畫作和雕像。地上則堆著好幾捲波斯地毯、舊家具和其他的商品。讓我不由得回憶起從前……
山姆遞給我一個禮物。「我買了東西給妳。」
「幹嘛送我?」
「畢業禮物。」
「但我們還沒——」
「茱莉,快打開吧!」
我拆開包裝,裡面是一個翅膀造型的銀色書擋,向外伸展開來。
「這不是一對的嗎?」我問:「另一半呢?另一半不見了。」
「我只付得起一半。」山姆解釋道:「但我剛領薪水,我們可以回去把另一半買下來。」
當我們回到這家古董店時,另一半書擋已經賣掉了。
「誰會只買一半書擋啊?」山姆問向負責收銀的女店員。
我轉向他說:「你呀。」
這件事後來變成只有我們才懂的哏,但已經不重要了,我把書擋跟他其他東西裝在一起扔掉了。
這座小鎮到處充斥我們兩人的回憶。以前,每當我下班後,總會發現他待在唱片行。現在,紅色的店門用椅子頂住,幾個人在擱架間走來走去找舊唱片,有人在幫電吉他換弦,卻看不到山姆坐在櫃檯上,替一旁喇叭調整音量的身影。他甚至不是唱片行的店員,他就是認識每一個人。我在有人注意到我,提起我不願談論的話題前,匆匆離開。
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受待在埃倫斯堡多久,我已經厭倦了老是想起那些回憶。我對自己說,我就快畢業了。只剩兩個多月,我就能擺脫這個地方。雖然我還沒決定要去哪裡,但只要不用再回到這個地方,去哪都無所謂。
*
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來到湖邊的。這裡離鎮上不算近,事實上,根本沒有路通往這座湖泊,途中也沒有任何標示,也就是說,要找到這個地方只能靠自己的力量。在今天一連串我想避開的地點中,我最不想來的就是這裡。
當我把隨身物品扔到長椅上,朝向湖坐下時,幾片葉子從樹上落下來。我和山姆以前常常在天氣變暖的時候,約在這裡見面。這裡算是我們小小的世外桃源,還無法搬離這座小鎮前的祕密基地。偶爾山姆會下水游泳,我則拿著筆記本坐在這裡,嘗試寫些東西。我只要閉上眼睛,就能聽見他踢水的聲音,看到他瘦削的肩胛骨在湖面移動。但當我張開雙眼,看見光影閃動、平靜無波的湖面時,就會發現我只有一個人。
不要再想山姆了,想點別的。
通常寫作有助於我清空思緒。雖然我有帶筆記本,但在無法專心的時候,要怎麼寫作?或許坐久了就會有靈感也不一定。我用筆尖點著空白的紙面,等待靈感來襲。在學校沒時間盡情創作,所以我會利用閒暇時間練筆,反正上課根本沒機會寫自己想寫的。我明白要先通曉規則才會懂得創新,但寫作應當要能帶來快樂,對吧?我覺得學校的老師都忘了這一點,有時候我也會忘記。希望上了大學,能擁有不同的體驗。
我應該很快就會收到來自大學的回信。我的第一志願是里德學院,那是媽的母校,你可能以為那對我申請大學會有幫助,但媽警告我:「我的大學成績不算特別好,所以別提到我。」她說,「等妳大一點,我再告訴妳發生什麼事。不過,波特蘭是個不錯的城市,妳會喜歡那裡的。」
里德學院離這裡只有四小時的車程,所以我們不會離彼此太遠。有一次我瀏覽他們的課程目錄,開了很多創意寫作的課,授課的教授全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名作家。我覺得我在那裡可以發揮自我創意,找到自己擅長的領域。也許最後創意論文我會交出一本書稿,但我想太遠了。我發現我需要先交一篇學術論文,所以即使我真的被里德學院錄取了,可能也搶不到課程名額。我先前寫了一些可翻閱的文章,但我怕寫得不夠好。我應該重寫一篇能吸引他們目光的好作品。但上個禮拜我實在寫不出東西來,不管我多麼努力,就是無法不想山姆。他沒能見證我打開錄取通知的那一刻,也不會知道我有沒有進去那所大學。
一個小時過去,翻開的那頁仍是一片空白。或許我該看看書,至少這樣可以找尋靈感。畢冊就放在一旁,我本想把它留在餐館裡,但那名女侍者追了出來,幾乎要把畢冊砸到我頭上,藍灰兩色搭配的封面設計看起來很寒酸。我稍微翻了翻,社團和運動的照片佔了很大篇幅,但我全略過不看。接下來是學級風雲人物、班級耍寶王和最佳死黨,我也不在乎是誰奪冠。我們班有好幾個人四處拉票,我是覺得有點尷尬啦。然後是畢業生的大頭照,但我依然不想看。我跳過所有照片直接翻到最後面給人簽名留言的空白頁,發現倒數第二頁有人已經寫了字。我猜美嘉一定是在給我畢冊前,找時間簽名了。後來我仔細研究字跡才發現不是她寫的。那是別人的字。我一下就認出來是誰,但怎麼可能。
我知道,那是山姆的字。但他是怎麼拿到我的畢冊?又是什麼時候留下這些文字?我想不明白。我不該讀他的文字,至少不要在我這麼想忘記他的時候。但我實在忍不住,雙手顫抖。
他的聲音在我的腦海裡響起。
嘿。
只是想搶先一步,我想當第一個留言的人。希望這樣可以證明我有多麼愛妳。我還是不敢相信,三年怎麼過得這麼快?感覺昨天我還在公車上坐在妳身後的位置,努力鼓起勇氣向妳搭訕。想到我們曾經不認識彼此就覺得不可思議。在「山姆和茱莉」相遇以前,還是「茱莉和山姆」?給妳決定吧。
我知道妳已經等不及要離開這個地方了,但我會想念這裡。我明白,妳是擁有大夢想的人,這座小鎮對妳而言太小了,這裡的每個人都心知肚明。但我很開心妳的人生曾短暫落腳埃倫斯堡,因為這樣,我們才能相遇。妳知道嗎?或許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。茱莉,我感覺遇見妳之後,我的生命才開始轉動。就這座小鎮而言,妳是最美好的邂逅,對我亦是如此。我意識到只要我們在一起,去哪裡都無所謂。
老實說,我曾經害怕離開家鄉。現在我已等不及往前邁進,跟妳一起創造嶄新的回憶。但別忘了我們在這裡共同擁有的過去。
特別是當妳功成名就之際,無論發生何事,答應我,不要忘了我,好嗎?
無論如何,我都愛妳,茱莉,直到永遠。
妳的摯愛
山姆
摯愛……
我闔上畢冊,盯著水面,讓這個詞在我心中紮根。
一群鴨子出現在湖的另一頭,我看著牠們划過湖面,泛起小小漣漪,聽著身後微風撫過枝葉發出的聲響,讓山姆的話重重地壓在我心底。
距山姆過世已經一個星期了,我為了開始新的生活,一直很努力地消除他在我生活中的痕跡,彷彿要抹去不好的記憶。在我們經歷了一切後,我把他所有東西扔掉,缺席他的葬禮,甚至不曾向他吿別。而山姆只希望在他死後,我們能夠不要忘記彼此,然而現在我卻這麼努力地想忘記他。
天空飄來幾朵雲,我不禁打了個冷顫。當我坐在長椅上一動也不動,望著湖面出現長長的陰影時,早上的涼意再次襲來,我突然陷入一股深深的愧疚中。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這裡坐了多久,我只記得自己拔腿狂奔,往鎮上衝去。
當我穿過農夫市集的時候,攤販們正在打烊——一路上我撞翻農產品和成堆的麵包,引起人們回頭。我不管會不會碰見熟人,只是沿著附近街道往家狂奔。從太陽方位和堵塞的交通看來,現在應該傍晚了。跟著路線開的垃圾車大概幾小時前就來過了,但收垃圾的時間表常常更改,也常延遲,裝著山姆東西的紙箱可能還放在路邊。
我一拐過轉角,我家便映入眼簾,我看向路旁,發現箱子已經不在了。全部東西——山姆的物品都不見了。當這股沉重的感覺朝我襲來時,我差點站不住腳,就好像水吸入胸腔,而我忘了怎麼呼吸。
我跑進屋裡檢查廚房,流理台上是空的。我看了看客廳,希望媽有把一些山姆的東西撿回來,防止我做錯決定,但我什麼也沒看到。
我掏出手機,媽現在在她的辦公室,但還是設法在電話鈴響四聲內接起來。
「媽——妳在哪?」
「怎麼了?茱莉,出什麼事了?」
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有多麼喘,但我似乎冷靜不下來。
「早上那箱山姆的東西,我丟在外面的那箱,妳有拿進來嗎?」
「茱莉,妳在說什麼呀?我當然沒拿。」
「所以妳不知道東西在哪?」我絕望地問。
「抱歉,我不知道。」她說:「妳還好嗎?妳聲音怎麼了?」
「我沒事,我只是……我得掛了——」
不等她回答,我便掛上電話。我的心一沉,來不及了。山姆留下來的東西全沒了。
我頓時想起我不願參加每個為他舉辦的追憶儀式——紀念那些被我拋棄的回憶。我甚至沒有去他的墓前悼念,我似乎沒辦法冷靜。我在空蕩蕩的屋裡走來走去,因為這些突如其來的情緒,被我壓抑的情感,此時就像冰水般朝我湧來,讓我的手不住顫抖。美嘉說對了,如果山姆知道我是這麼對他的,他會怎麼想?
仔細回想過去幾天發生的事後,我才明白一個事實。一直以來藏在我心裡的憤怒只是為了掩蓋我的罪惡感。
那天晚上不是山姆丟下我,而是我拋棄了他。意識到這點的瞬間,我便衝出了門。
我剛回家的時候,外面已經變天,而現在當我穿過馬路時,整個街區都已籠罩在陰影下方。埃倫斯堡在華盛頓中部不算最小的城鎮,但有一條主要道路貫穿其中,如果一直沿著這條路往下走,就能欣賞到小鎮的全貌。離大學還有幾條街的位置,有一條沒有路標的小路,直直切過小鎮北部。我沿著小路往山區走,天上雲層越積越厚,我感覺空中飄起了雨絲。
從住宅區到墓園要大約一個小時,但這條小路可節省將近三分之一的時間。而且我從我家出來就一直用跑的,所以很快就抵達目的地。
外面下著毛毛雨,但已逐漸化為薄霧,阻礙我的視線。一路跑來讓我的衣服濕了大半,我仍不顧一切地朝墓園入口邁進。
山姆就埋在這裡,我必須見他最後一面,向他告別,跟他坦承我很抱歉沒有早點來,還有我是個多麼糟糕的人。我得讓山姆知道我沒有忘記他。
一個畫面像是電影膠片般在我腦海播放,我看見他坐在自已的墓碑上,穿著他的牛仔外套,等了我整整一週。在我思考該對他說什麼,該怎麼向他解釋我為什麼過那麼久才來時,腦中浮現不下十次的對話。但當我離大門只剩兩呎路時,我停下腳步。
懸在大門上方的路燈嘎吱作響,因為濺到雨水,所以沒有亮。
我在這裡幹嘛?這座墓地是綿延超過四百畝的山丘。我抬起頭,看見無數個墓碑往前延伸好幾哩。我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才能找到他,也不知道該從何找起。我雙腳定在冰冷潮濕的水泥地上,我不能進去。我做不到。山姆不在這裡。這裡只找得到那塊屬於他的永眠地,但我不希望這是我對他的最後印象,我不想要這種回憶。我不希望他餘生永遠埋在這座山上。
我在大門外後退幾步,不知道我為什麼要來這裡。我犯了個大錯,山姆不在這裡,我不希望他在這裡。
我下意識轉身離開,差點在重新奔跑時滑跤。
墓園的圍牆消失在我身後,傍晚的薄霧成了磅礡大雨。這次我甚至不知道要去哪,只想跑得越遠越好。雨水在我跑進樹林時傾瀉而下。我不斷跑著,直到鎮上房子和街道的景色早已消失。
大雨使泥土變軟,形成一個個水坑。當我奔跑時,我想像自己進入另一個空間,一切仍然照舊的世界,並希望我能穿越時空,這樣我就能回到過去改變一切。但無論我怎麼努力,似乎都無法驅使時空,破解這個讓我痛苦得撕心裂肺的概念。
我的腳忽地絆到某個東西,摔到地上。我渾身疼痛,變得麻木,而後我一點感覺也沒有。我努力想把身體撐起來,但似乎動彈不得。於是我放棄了,就這樣在大雨中,趴在鋪著碎石和樹葉的地上。
我好想山姆。我好想他的聲音,想念無論什麼時候打給他,他都會接起電話。我甚至不知道這裡是哪裡,我還可以跟誰說話。現在的我慘得可以,明天絕對會後悔讓自己落到這步田地。但我現在感到深深的絕望與孤獨,我拿出手機後開機。螢幕的光有些刺眼,我忘了早上我把東西全刪了——所有的照片、簡訊和應用程式,所以現在螢幕上一片空白。我打開通訊錄,想著可以打給誰,但我實在沒什麼選擇。當我發現找不到山姆的名字時,才想起我也刪了他的電話。我不確定自己是否還記得他的號碼,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撥通他的電話,希望透過他的語音信箱再聽一次他的聲音。或許我可以留言給他,告訴他我很抱歉。
電話的回鈴音使我嚇了一跳,在空曠的樹林裡響起這種聲音很詭異。我閉上眼睛,身體冷得直發抖。電話響了很久,逐漸地淹沒我的思緒,我開始覺得它會一直永無止境地響下去,直到聲音戛然而止。
有人接起了電話。
電話那頭沉默了半晌,然後一個聲音透過線路傳了過來。
「茱莉……」
雨滴打在我耳廓上,我漸漸聽見自己心臟撞擊地面的聲響。我臉稍微仰向天空,繼續聽著。
「……是妳嗎?」
這個聲音,微弱而刺耳,就像從貝殼中聽見沙沙的海浪聲。我認得它,這個聲音我聽了無數遍,就跟自己的聲音一樣熟悉。這個聲音……但不可能啊。
山姆……